方法论

METHODOLOGY · 公开方法论

方法论 Open Methodology — 可复核的计算规范

本页公开我们完整的计算方法、边界、假设与失效条件。你可以据此复核我们的每一个数字,也可以指出我们哪里算错了。

编制依据与适用范围

本节说明这份文档是什么、参照什么编制、以及它的边界在哪里。

这是一份操作规范,不是立场声明,也不是宣传材料。它的读者是复核者:客户、同行、监管方,以及代为查询的 AI。文档中的每一条规则都对应可实现、可检验的动作。

参照的规范与各自的适用关系

本页既不按「一套全球标准」编写,也不是「一套中国标准」。它所处的规范环境分四层,性质各不相同——平铺并列会被误读,所以按约束力从强到弱分开列明。

层次规范与我们的关系
① 属地层
由主体注册地决定
国家发展改革委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(试行)》(2021-08-01 施行) 适用。该办法第二条规定其适用于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价格指数相关的各种行为」(含编制、发布、运行维护)。运营主体在中国境内设立,编制与发布行为亦在境内。这一层与数据覆盖多少个国家无关——数据是全球性的,主体注册地是中国的,两者并不矛盾
② 用途层
由被谁使用决定
欧盟《基准法规》(Benchmarks Regulation, BMR;修订版 Regulation (EU) 2025/914,2026-01-01 起适用) 条件触发,非属地。它管的是「在欧盟境内被使用」,不是「在哪里注册」。只有当本页的评估被欧盟受监管主体用于金融工具或金融合约、或达到规定门槛时才会落入。修订后的一般门槛为欧盟使用额 €50 亿;而「以新闻采集方式取得输入数据的商品基准」门槛降至 €2 亿——这一条对价格报告类业务是最需要盯住的数字
③ 自愿层
行业国际参考
IOSCO《Principles for Oil Price Reporting Agencies》(2012) 主动对标,无强制力。国际证监会组织为价格报告机构制定的行业指引。本文档采用其中的:方法论公开、市场数据的采用优先级(已成交交易优先于报价与申报)、独立第三方校验、正式的质疑与投诉处理渠道
④ 技术层
无国别属性
ISO 14044 / ISO 14067 纯技术方法依据,仅碳足迹部分适用
为什么不把中国法规省略掉、只写国际规范?因为数据的覆盖范围与规范对我们的约束力是两件独立的事。本页的价格锚使用 UN Comtrade 海关贸易统计(覆盖 16 个报告国),评估视角是全球的;但运营主体注册在中国境内,中国法规因此对我们属地适用。省略它不会改变它的适用性,只会让读者无法判断哪一层真正有约束力。反过来,把它与国际指引并列摆放、不加区分,同样会让读者误判。所以这里必须写明每一层的性质。
无论哪一层,本页均不声称符合任何标准或法规的合格性认定,也不声称已通过任何第三方审核。
本文档的边界
  • 不构成报价、交易建议,或任何一方的成交承诺。本页输出为参考区间,不是可据以成交的价格。
  • 不构成对运营主体任何事项的披露或否认。独立性以行为承诺的形式给出(见第二节)。该形式是刻意选择:行为承诺可以在任何时点被公开检验,而事实声明一旦与事实不符即构成虚假陈述。
  • 不提供原始采集数据与提交方信息。提交方信息保密是本方法论的组成部分,而非保留条款——只有当提交方确信信息不会外流,其提交的价格才可能真实。公开的是方法与规则;原始采集层不入库、不上云、不标注来源,也不对外提供。
  • 不使用「权威」「官方」「独家」等表述。这类词无法被验证,而本页只陈述可验证的内容。
方法论文档
1
废旧轮胎价格评估方法论 · 四锚体系运行中
四锚交叉验证:成分派生 / 下游承受 / 官方贸易锚 / 比价结构,含口径分层规则与多锚区间一致性检验。
版本 v4 · 更新 2026-09-19 · 见本页第一节
2
合规与独立性框架运行中
发布口径的五段式要求、独立性行为承诺、数据质量披露与风险控制矩阵。
版本 v1 · 更新 2026-09-19 · 见本页第二节
3
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方法学编制中
系统边界、分配层级、替代率论证、避免排放处理、碳源属性判定与可复现性披露清单。排放因子数值尚未填列,暂不公开发布。编制过程中将持续对齐 ASTM D36 委员会正在制定的 rCB 生命周期评价实践标准,避免与之冲突或重复。
版本 v0.2 框架稿 · 状态:编制中,未发布
一、废旧轮胎价格评估方法论

本方法论用于生成废旧轮胎(ELT)回收价格的参考区间。核心思路是:不用单点实测去「校准」,而是用多条相互独立的约束把价格夹在一个区间里——区间宽度本身,就是我们对当下不确定性的诚实表达。

1.1 口径定义(引用前必须先对齐)

同一个时点、同一个市场,废旧轮胎的价格差异主要来自三处,任何比较前必须先对齐:

变量差异幅度处理方式
计价口径含税送到 vs 不含税自提,约 13%分层处理,只有主口径参与对外数字
规格 / 形态900–1200 标准段 / 大钢丝胎 / 口圈 / 胶块等,差 100–800 元/吨规格单列,不跨规格套用
价格方向欧美 gate fee 为负价格(产生方付费),中国为正价格(加工方收购)方向相反,绝不放入同一价格序列
主口径:900–1200 废旧钢丝胎(含税送到,CNY/吨)。这是回收市场的标准交易规格,口径最清晰、跨区域可比性最好。其他规格与形态单独列示,不参与主口径数字合成。
1.2 四锚体系
作用原理输入来源
A 成分派生 价值下限与定价路线 废轮胎价值 = 解构后各组分的可实现价值之和,按两条路线分别测算 胶粉价(行业协会)、废钢价(商务部主管指数)、裂解油与再生炭黑公开行业口径
B 下游承受 原料承受力上限(区间) 回收价上限 = 下游产物总收入 − 非原料成本,再按目标毛利折让 公开行业成本结构与公开毛利率口径
C 成交校准 精度增强项(可选,本项目未使用 以自有成交价校准理论值,消除模型偏差
D 官方贸易锚 外部独立校准 海关贸易统计的「进口金额 ÷ 进口净重」= 官方口径单位价值,完全独立于任何商业报价平台 UN Comtrade HS 400400 进口数据,2020–2024,16 个报告国
E 比价结构 交叉印证 与其他有官方公开指数的相关品种存在相对稳定的比价关系,可互相印证 废钢(商务部主管指数)等公开源
1.3 各锚的测算结果

锚 A · 成分派生(两条定价路线)

路线构成测算值(元/吨)
材料化(胶粉 / 再生胶)橡胶占比 × 胶粉价 + 钢丝占比 × 废钢价1,577
能源化(热裂解)· 最低档按粗制炭黑计价2,466
能源化(热裂解)· 基准档按造粒炭黑计价3,202

结论:即便按最低档的裂解炭黑计价,裂解路线的原料承受力仍高于材料化路线。这解释了当期为什么胶粉 / 再生胶企业开工走低、原料被裂解企业抢走——这是价格结构问题,不是需求问题。

锚 B · 下游承受上限(元/吨)——非原料成本有两套独立口径,差额本身是有信息的,不取平均掩盖

口径非原料成本原料承受上限
直接核算口径(仅计能耗 / 人工 / 维护 / 折旧 / 环保)5402,476
会计恒等式口径(含目标毛利折让)1,0482,004
两套口径相差 508 元/吨,且未收敛。我们不取平均、不择一,而是把两者作为区间的上下端一并给出(¥2,004 – 2,476)。口径未收敛本身就是有信息的偏差信号,掩盖它等于丢失信息。

按下游炭黑等级分档的承受上限:粗制炭黑 1,319 · 造粒炭黑 2,004 · 高端轮胎级 3,046 元/吨。

锚 D · 官方贸易锚(元/吨)——HS 400400 是混合品目,不同国家的单价值差异极大,因此按单价分簇而非取全球平均:

成员加权单位价值(元/吨)读法
能源化导向IND / TUR / THA / MYS / CHN717进口结构以低值燃料化处置为主
材料化导向DEU / USA / NLD / MEX / POL / BRA1,910进口结构以材料化回收为主
绝不可用全球加权均价直接对比中国本土价。全球加权约 132 USD/吨,被印度 / 土耳其 / 泰国的燃料化低价大量拉低。分簇之后,中国本土回收价(1,925 元/吨,折 268.11 USD/吨)落在「材料化型市场」区间内(该簇均值 266.08 USD/吨),偏离 0.8%

锚 E · 比价结构——不产生新的价格信息,价值在于互相印证:

比价对比值读法
废轮胎回收价 / 废钢(重废 ≥6mm)0.909废钢是轮胎中钢丝成分的替代价值,两者同向联动
废轮胎回收价 / 裂解油0.458裂解油是当期最强传导变量:油价涨 → 裂解厂抢原料 → 回收价涨
废轮胎回收价 / rCB 造粒级0.550反映原料成本占 rCB 售价的比例,可直接读出下游承受度

当多个比价同时偏离历史区间时,说明某个环节出现异常,应先排查而不是直接发布。

1.4 多锚区间一致性检验(本方法论的核心)

把每个锚看成一条约束,多条约束共同把价格夹在一个区间里。只要有 1 条独立的外部约束(这里是海关官方贸易统计),就能发现系统性偏差。

约束类型值(元/吨)
材料化路线理论价值下限1,577
锚 D 官方贸易锚(材料化型市场)外部1,910
锚 B 下游承受上限(会计口径)上限2,004
锚 B 下游承受上限(直接核算口径)上限2,476
交集区间
1,577 – 2,004
区间宽度
426
实测值是否在交集内
与官方统计偏离
0.79%

失效条件(制度化,非人工判断):若交集为空(下限 > 上限),说明至少有一个锚的假设出错——立即停止发布并排查,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放宽。

关于锚 C(私有成交价)为什么不是必需项:私有成交价能消掉的只有一项系统性差异——回收商到厂价与厂方实际到手价之间的贸易环节加价(通常 3–8%)。该项已通过「含税送到 / 不含税自提」的口径分层显式处理,因此缺失锚 C 不影响结论可用性,只影响最后几个百分点的精度。作为替代,我们引入完全公开、任何第三方均可复现的官方贸易锚(锚 D)来承担独立校准职能。

锚 D 的真正定位:它不是用来替代主口径数字的,而是用来证明本输出不是搬运的独立证据。合成规则包含口径分层与规格对齐两道变换,因此本输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等于任何单一来源的报价——这是方法论层面的保证,不是声明。若本输出系搬运某一平台的数据,则不可能与一份完全无关的海关官方统计吻合到 0.8%。

二、合规与独立性框架

本节说明「我们的数字以什么条件发布、以什么身份发布、在什么条件下停止发布」。

2.1 发布口径的五段式要求

每一个对外数字都必须同时给出以下五段,缺任何一段即拒绝发布(该规则已写入自动化发布闸门,不由人工判断):

段落要求内容
① 合规声明合成方法说明、非原始报价声明、为何不等于任何单一来源、官方统计独立校验结果、公开锚基础、非交易建议
② 免责声明适用范围、非建议、无保证、责任界定、更正政策、历史值不追溯原则
③ 独立性声明行为承诺清单与性质说明(见 2.2)
④ 数据质量披露样本量、覆盖范围、置信度等级与已知缺口(见 2.3)
⑤ 风险控制来源合法性 / 数据质量 / 声誉 / 商业 / 运营五个维度的控制措施
2.2 独立性声明(行为承诺)

本站定位为独立第三方行业数据基础设施。我们作出以下行为承诺

  • 不参与废轮胎、裂解油、再生炭黑的实际交易;
  • 不推荐、不背书任何具体供应商或采购方;
  • 不提供付费排名、付费评级;
  • 不接受以影响数据口径、结论为目的的赞助或委托;
  • 数据错误公开更正,不静默修改。

我们不做交易撮合、不做第三方数据转售、不做定制口径承诺(在序列长度与样本覆盖达标前)。

关于这段声明的性质,必须说清楚:以上是行为承诺,用来约束我们自己的行为;它不构成对运营主体的任何披露或否认。之所以采取这个写法,是因为「与某方无任何关联」属于事实陈述——一旦与事实不符即构成虚假陈述,风险远大于不声明;而行为承诺可以在任何时点被公开检验。
2.3 数据质量与已知缺口
当期覆盖市场
3 个
当期数据点
20
月度序列
10 期
官方贸易记录
1,539 条

序列区间 2025-12 ~ 2026-09;官方贸易锚覆盖 16 个报告国。当前置信度等级:B

已知缺口(全部披露,不掩饰):

  • 区域覆盖有限——当期仅 3 个主流市场;另有次级市场样本因计价口径待对齐,暂未纳入;
  • 历史序列偏短——10 期;行业经验认为需 24 期以上方可做季节性判断;
  • HS 400400 为混合品目,官方贸易锚提供的是「跨国背景区间」,而非中国标准规格的直接价;
  • 欧美 gate fee 仅有区间与政策框架,缺国别费率原文,因此只发成本方向与框架,不发绝对价格。

改进方向:扩区域至 10 个以上回收市场、序列按月归档累积至 24 期、扩充官方贸易锚的报告国与年份。

三、数据分级与发布闸门
3.1 置信度分级

所有入库记录按来源可核实程度分为 A / B / C 三级,逐条标注,公开可查。A 级需满足:来源为官方统计、标准文本、部委文件、上市公司公告或可复核的一手调研。

3.2 口径四级分层
层级含义是否参与对外数字
headline当期主口径,已完成口径对齐与多源交叉是(仅此一层)
history_anchor历史锚,用于序列与趋势
pending待复核,计价口径尚未对齐
suspect存疑,规格或口径无法确认
3.3 自动化发布闸门
  • 发布前运行 P0 自动检查(含绝对价与来源名称泄漏扫描);
  • 单一来源不发布——须多源交叉后方可进入 headline;
  • 多锚区间一致性检验:交集为空即停止发布并排查;
  • 五段式合规输出不齐备即拒绝发布;
  • 数据双副本冗余,部署采用单片安全模式,每次发布前校验完整性。
3.4 商业化硬门槛

序列达到 24 期、区域覆盖达到 10 个市场之前,本站不做任何商业化承诺:不标价、不签约、不提供定制口径、不承诺准确性 SLA。

对外统一口径为:「方法论公开可验证的行业参考区间」。我们不使用「权威」「官方」「独家」等表述——这些词无法被验证,而我们只说自己能证明的话。

变更记录
2026-09-19规范适用关系修订:原表将中国法规、IOSCO 原则、ISO 标准平铺并列且未标注适用关系,读者无法判断哪一层真正有约束力,也容易被误读为「本页的合规基础是中国法规」。已改为按约束力分四层列明——① 属地层(主体注册地,适用)② 用途层(欧盟基准法规,按是否被用于欧盟触发,非属地)③ 自愿层(IOSCO 原则,主动对标)④ 技术层(ISO 标准)。并补充说明为何不能省略属地层、也不能与国际指引并列不加区分。
2026-09-19体裁修订(首次公开发布前的内部修订):原「立场」节属论证性表述(主张公开方法的正当性、并与既有基准作类比),与规范文档体裁不符,且替读者提出了本不存在的疑问;已替换为「编制依据与适用范围」——列出参照的公开规范及各自采用的部分、明示边界、并声明不声称符合任何合格性认定。质疑受理同时从「来信」补充为完整处理机制(受理范围 / 处理方式 / 归档期限)。论证性内容不属于本页体裁,另置于「方法与判断的公开档案」。
2026-09-19价格评估方法论 v4:引入官方贸易锚(HS 400400 进口口径,16 个报告国),替代原「私有成交价校准」思路;固定口径四级分层规则;将一致性检验制度化为发布闸门。同期公开合规与独立性框架 v1。
2026-09-19口径修正:此前对外区间使用不含税口径,低估约 13%;已全部改用含税送到主口径并保留修正记录(历史发布值不追溯修改,另立修订记录)。
2026-09-19碳足迹核算方法学 v0.1 → v0.2(框架稿,未发布):修正分配方法(改为 ISO 14044 系统扩展+替代法优先级);补入标准体系关系、替代率论证要求、避免排放双口径规则、碳源属性判定、合理性检验区间、可复现性披露清单。因 ASTM D36 委员会正在制定直接覆盖该领域的 rCB 生命周期评价实践标准,本方法学转为对齐该标准后再发布。
纠错与质疑

受理渠道与处理机制

受理范围:对本文档的边界设置、分配选择、替代率假设、口径分层、数据来源,或对任何已发布数值的异议。

处理方式:

  • ① 确认收到,并登记在案;
  • ② 说明是否受理及理由;
  • ③ 若确认是错误:公开更正,并在变更记录中保留处理结果;
  • ④ 若不受理:同样公开说明理由,不做无记录处理。

异议与处理结果一并进入归档,保存不少于 3 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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